白马沐恩

【陈歌x许音】这世上美的事物总让人心碎

|声乐音x写手歌|万水千山抵不过阴阳两界

  

  我喜爱路边的金盏菊。如果能沉睡其中就好了。

  我厌倦疯子的嘈杂声。如果能远远离去就好了。

  我倾慕你的一丝一毫。如果得到你承认就好了。

  所以,我的意思是——

  

  “他的心脏似花苞等待绽放。”

  
   

  *

  陈歌念书那会儿,有看小说的习惯,也会动笔写。

  当时智能手机发展不比今日,还没能到揣上手机呼风唤雨畅游网络,打开虚拟光标就能码字的程度,pc端电脑是主流上网工具。

  但这并不妨碍他写作热情,这个爱好培养起来方便,潜移默化中应运而生,无伤大雅。

  他好读《聊斋》,且幼年时他父母忙着流动鬼屋的经营,也给了他一个没有普通玩具,而是与各式各样鬼屋道具戏耍的童年。自然而然的,他写出的事物也难免设计灵异推理之类。

  但这只占了他生活极小部分,偶尔写一写,就当是记录灵感,定期排遣脑内存。

  “图个消遣。”用陈歌的话来说是这样的。他没打算今后往作家行业发展,但写的久了,故事就写的好了,渐渐有了些读者,也只是有了些。

  会唱歌的读者小哥是其中之一。

  

  *

  某年月日,陈歌如往常一样打开阅读论坛时,系统通知随之一串儿,灌进他眼前。除了一些水友评论,他还收到了一条私信。

  读者小哥私信简短,大意是自己也是文字爱好者,非常喜欢陈歌的某篇文章,为故事写了词谱了曲,想征求陈哥同意后将歌曲发布出来。

  陈歌答应得毫无顾忌,他也没想到自个儿作品能收获“同人歌曲”。对于副业而言这算是一桩成就,虽然小,但陈歌心头不免涌出丝丝喜悦。

  互相加了联系方式,陈歌便收到网线那头传来的mp3文件,他打开听了,里头声音主人年纪不大,声音干净、清脆,带着丝丝暖意。

  柔夷微微抬起,像是轻柔的请示,麦克风传来好听的呼气。

  

  陈歌非常欣赏。

  他与小哥聊了一番,小哥告诉他,自己读的声乐专业,喜欢听歌和唱歌。

  “你写的故事里,火狐和花妖的故事非常甜,我熟悉的一个女生也很喜欢这个故事呢。我也只是灵感爆发,即兴创作。”小哥这样说道。

  “哦呀,女朋友?”陈歌不由调侃。

  “八字儿没一撇,怎么注意力在这上边。”小哥回敬。

  那之后,小哥便频繁出点在陈歌每篇的评论区中。

  

  *

  当时的陈歌是个学生,念书时代大把大把好时光。

  “书生意气挥斥方遒”,更新也更的勤快,哪怕是为爱发电式创作也满满当当一腔热情。

  偶尔陈歌和读者小哥也会有私下交流。比如交流吉他,比如八卦一下生活。

  陈歌捡起家里那把老旧吉他想来一段儿,他倒是想视频,顺便看看自个儿这位读者兼网友的尊容。但他家台式电脑连接摄像头坏了,想视频也只能语音,小哥那边也就默契的连接语音对话。

  
   “一个本来该是g1缺走到了f1得三弦,您这琵音真美妙。”小哥点评道。

  那声音真切,哪怕隔着液晶屏,也隔着网线,脆脆地叩击心弦,依旧好听。

  陈歌不服了,抱着破木吉他,依旧乱弹一气。

  又是一串琵音。

  

  “能劳驾我们陈大作者调个弦吗?”

  “这不是我听上去没毛病么。”陈歌揶揄,“大作家当不起,倒是让您这位未来的大音乐家见笑了哦豁。”

  “得咧。您继续。”

  对面哈哈大笑。肆意张扬。

  
   *

  然后呢?

  忙于毕业季的陈歌很少再登录论坛。

  他也不记得多少天没在看到那读者小哥评论了,对方联系方式躺在他的聊天列表里,抹不去,又不知道如何打开话题。

  大学毕业后,陈歌先是去了趟异国他乡。那儿靠海,不时有海浪击打焦石的声响。只有阳光照在大海上才会是最令人陶醉的。他想。波光粼粼,水天一色,深邃得看不见底,而又在他的心中激起白色的浪花。

  城市中古典建筑下喷泉流淌,折射无数光得倒影,斑斓绚丽。异国歌者站在露天舞台之上,妆点过的红唇绽放出一抹清丽动人的微笑,歌声清丽动人。

  陈歌不由得想起记忆中那歌声。

  同样的清脆,同样的动人心弦。

  就是被回忆与清醒时刻碰撞的灼热。

  歌曲里悠扬的情感就如麦芽糖拉丝抽条般的蜿蜒无尽。

  那记忆只是一瞬间,一片刻。

  闪过的一丝电光石火。

  *

  

  旅游结束后陈歌便回了九江,九江夏季闷热,好消息倒是新开了条地铁线,替公交车分了人流,陈歌回程到是轻快。

  陈歌摸索手机,给那读者小哥分享了一下国外见闻,顺便夸赞了外国卖唱歌者的水平。

  读者小哥倒是很快回复了。

  小哥简述了自己近况,包括找工作,入职,以及和那位“熟悉的女生”有了进一步发展。

  “我想挑个时间表白了。”小哥这样说,“她很高,很漂亮,很温柔,喜欢穿白裙子,我也很喜欢她。”

  “那就我提前恭喜你脱单了哈。”陈歌道。他漫不经心。

  “嗯嗯,回聊。”

  

  *

  “下一站,芳华苑站,下车请注意。”

  一道人影从陈歌座位旁经过,陈歌不由得多瞧了一眼。

  那人年纪轻轻,样貌清秀,发梢一丝不苟别在耳后,服装被烫平紧贴身形,手持一束玫瑰花,身后背着一个大琴包。

  陈歌恍惚间,瞧见许多从来不曾了解的情绪在那张清秀的容颜上一闪即逝,诱人探寻又无从追溯。

  恍然间已消失殆尽。

  

  车门开了,那男孩也便下了车。

  他模样像极了一个人,陈歌想。

  如果会唱歌的读者小哥在现实中,恐怕就是这副模样。

  

  陈歌突然心头一紧,没由来的感觉苦涩。

  他此刻与车门外的人,不过一步之遥,一门之隔。

  怎的却感觉,中间是万水千山呢。

  

  *

  很久之后。陈歌已经很少登录那个论坛了。少到用户id、密码悉数忘却。这倒不能怪他失了年少挥斥方遒的勇劲儿。

  他太忙了。

  他成了一名社畜,找工作,做设计,夜班学习…到之后父母失踪,他辞退工作,撑起了一个在淘汰边缘徘徊的老旧实体鬼屋,接触到子不语怪力乱神得事儿。

  读者小哥的头像在他列表里彻彻底底灰了下去。仿佛是青春年少的葬礼。

  

  *

  一直到最后,他抽中一张哭泣的磁带。

  芳华苑小区那间公寓里,疯狂的女人、老旧录音机内。伴随着里头传来的阵阵歌声——

  男孩的歌声干净、温暖、透露着丝丝爱意。

  

  他方才知道,那一步之遥,隔的不只是万水千山。

  还有阴阳两界啊。

  

  这世上美的事物。总让人永生永世心碎。

  
   

Fin.

作者talk:

联想到如今几乎在淘汰边缘的磁带和录音机,以及小说原剧情中对于许音记忆“许多年前”的形容,故而本篇私设,时间线为小说原文开始的七年前。
 偶然入坑《我有一座恐怖屋》这本小说,本以为会过段时间便放下,后来忍不住“真香”了哈哈。

本篇临时起意,在此感谢各位阅读(*°∀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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